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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發佈日期 108/04/04
  文章主旨 有關於完美牙醫在網路上的評論
  附加檔案  
  日期範圍 起 108/03/31 迄 109/12/31
  文章類別 最新消息
有朋友在論壇網路複製了數封相同的留言,本院回覆如下:

感謝您的意見。也感謝您稱讚本院醫生與護士專管師態度親切良好。經過與本院當天有參與事件約10名同仁求證後,說明如下:

1. 當天(11/26)您打電話來是想當天「立即」諮詢植牙,告知醫師今日無門診(註1)。但您「堅持當天」來先了解植牙費用及流程。所以我們請專管師跟您講解植牙細節後,並建議您掛隔天院長門診,告知您今天收掛號費100元,明天再掛一次就不用再收掛號費了,所以兩次掛號只收一次掛號費(就是給院長看的那次)。(註2)

2. 隔天(11/27),在本院拍攝CT與口內資料搜集依照桃園衛生局收費標準(雙顎:4000 -8000元)(註3)

本院收費3000元比衛生局最低標準還便宜。不是您以上文章所提ct1000,報價單3000。您有簽立「自費同意書」上面有詳細報價,本院留有您的簽名文件(註4)我們也有開立收據給您。(註5)

3.診斷書部份,您說要開立「因意外」摔斷牙而植牙,但您並不是「發生意外」當天就來本院就診,本院醫生診療時也發現「無明顯牙齒外傷」。但您說有他院急診的證明,但請您提供時卻不願意提供,堅持一定要本院開立「因意外摔斷牙植牙」這些字眼。經過溝通後,本院願意加上這些文字「病患之前於某某醫院急診......」。但卻不被您接受。

4.您多次複製這篇文章於其他論壇,我們了解您的委屈。但請您諒解,本院不會為了要貪圖利益或討好病患,就放棄專業完全照您的意思開立診斷證明,「診斷」就只能寫您來醫院處理的「疾病」至於「為什麼」會引起這些疾病,這些是警察等鑑定單位的事,所謂眼見為憑,在醫院外面發生的事,醫生無法得知,如何為您「證明」?

因不實診斷證明詐領保險金被判刑的新聞很多,真的很抱歉沒有辦法滿足您的需求。

(註6)

5.醫生看診時間,我們算過診所監視器的畫面一共加起來是15分鐘42秒,包含解釋病情,查看口腔狀況,訂立治療計劃等等。

 

謝謝。     

 

註1:本院來電都有文字紀錄,附上電話紀錄本

註2.本院帳本與收據存根都顯示只有收一次掛號費

註3.參照桃園衛生局網站https://www.tycg.gov.tw/uploaddowndoc?file=health13/201607181843472.pdf&filedisplay=%E6%A1%83%E5%9C%92%E5%B8%82%E7%89%99%E9%86%AB%E9%86%AB%E7%99%82%E6%A9%9F%E6%A7%8B%E6%94%B6%E8%B2%BB%E6%A8%99%E6%BA%96%281%29.pdf&flag=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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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4.本院有留您簽名的文件

註5.本院留有收據存根

註6.醫生無法寫疾病發生的原因

https://wealth.businessweekly.com.tw/m/GArticle.aspx?id=ARTL000047836

 

《以上資料已經備妥交由律師進入司法程序,以維護診所名譽》